3月12日,江北区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,参加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“江北区共筑满意消费,消费维权年”宣传活动,现场分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法律法规单行本,现场“以案说法”并接受法律咨询,为人民群众献上法治“大礼包”。
活动现场,法官通过宣讲法条、典型案例等方式,生动形象、通俗易懂地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,解答了群众有关网络购物、产品质量、售后保障、商家霸王条款等方面的问题,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观念,提高风险防范能力。
同时,本次活动特别设置“现身说法”警示教育环节。曾因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被判处刑罚的张某,结合自身经历深刻剖析了犯罪诱因及改造历程,通过“从违法者到普法者”的身份转变,生动诠释了“敬畏法律、诚信经营”的深刻意义,为市场主体敲响依法经营的警钟。
此次活动还向人民群众介绍了法院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、助力辖区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“首选区”等方面的举措,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、依法维权,帮助商户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,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下一步,江北法院将继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法治宣传力度,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,为打造更加安全、公正、透明的消费环境贡献司法力量。
(王丹 饶毅)